实施携号转网 还需要进一步的配套措施
随着我国移动通信事业的飞速发展,手机号码越来越具有或者体现人身属性。囿于各种客观(各种APP注册、业务用联系方式)和主观(喜欢特殊号码)等因素影响,携号转网成为部分用户的硬性需求。原定于2020年全面实施的携号转网被最高层提前到了2019年。最高层对携号转网寄予如此厚望,无非是给用户提供最大限度的自有选择权,并最大限度均衡通信行业发展,推动通信行业改革创新。然而,要保障用户能够切实享受到最高层赋予用户的自有选择权,监管层还需要配套相应的管制措施。
一、迎难而上,监管层已经开打预防针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关于2019年信息通信行业行风建设暨纠风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其中特别提到,2019年的重点任务之一——全面开展携号转网工作。《指导意见》同时要求各相关单位,深化“携号转网”业务规范办理,不得擅自增设办理条件、人为设置障碍,不得利用“携号转网”实施恶性竞争行为。除了发布《指导意见》外,3月1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陈肇雄主持召开会议,部署在全国实行“携号转网”工作。此次“携号转网”部署会参会人员规格相当高,除了会议主持人外,工信部总工程师张峰出席会议,中国电信总经理柯瑞文、中国移动总经理李跃、中国联通副总经理买彦州、中国铁塔董事长佟吉禄参加会议。陈副部长在部署会上指出,一是要加强统筹协调,密切协同配合,完善工作方案,确定好时间表、路线图,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按时、高质完成;二是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市场和服务,维护公平公正市场秩序,保障用户合法权益,确保携号转网业务健康良性发展。
相当知趣的三大运营商都表示,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履行国有企业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统一安排,全力以赴抓好落实,确保如期完成“携号转网”工作任务,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通过指导文件、部署会议,监管层正在加大落实最高层的携号转网指示。虽然三大运营商的表态都相当积极,但是从某种程度上讲,监管层也应该意识到了推进携号转网全面实施的难度。不管其中的困难有多大,携号转网的目标已经确定,而且必须完成目标。
二、错综复杂,实施携号转网并非易事
从2006年携号转网政策出台开始,到现在已经经过了12年。但由于技术储备、办理过程繁杂等多种因素,携号转网一直以来没能得到广泛推广,而且成效有限。工业和信息化部数据显示,截止2016年6月底,开展携号转网试点的五省(市)共有超过45万用户办理了号码携带业务。其中,中国电信携入16.8万,携出6.6万;中国移动携入16.2万,携出25万;中国联通携入14.7万,携出16.1万。携入中国电信的用户最多,而中国移动的用户流失率最高。如果按照办理携号转网业务用户数量与当时的总体用户数据对比,我们可以得出业务办理率约为0.32%。应该说,这样的办理率还是非常低的。
2017年年中,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称,自启动号码携带试验以来,试验总体进展顺利。但通过试验也反映出一些困难和问题。2018年1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宣布,天津、海南、江西、湖北、云南五省(市)12月1日起,推出携号转网新业务受理流程,用户可发送短信进行携转资格查询。2018年11月22日,湖北省通信管理局宣布,本省将于2018年12月1日正式启用携号转网新流程。在新流程下,湖北省内将支持携号转网线上办理申请。用户可发送短信至携出方运营商,查询是否具备手机号转网资格,具备资格的用户将收到允许携号转网的“电子确认单”(短信授权验证码),用户凭此“电子确认单”可到手机号携入方运营商营业厅办理携号转网手续。然而尝鲜的体验者表示,即便是所谓携号转网“新流程”,也并未如宣传的那样省时省力。至于其中的原因,当然是运营商提前设定了各种“合法”的转网壁垒。
三、披荆斩棘,监管层还需要持续大刀阔斧
用脚投票是用户实施自由选择权的必然结果。然而,为了最大限度防止用户离网或者转网,运营商自然也会加大各种营销力度,通过筑牢离网壁垒最大限度稳定己方的存量用户。无论是签约优惠套餐、话费或者终端优惠协议返还,还是其他的类似固移捆绑等融合套路,都成为用户离网或者转网的最大障碍。另外,如何让携出和携入无缝衔接,这也是一个非常严肃而且现实的问题。否则携出之后,无法短时间内快速携入新运营商,用户必然处于空号状态,切身的通信利益必然受损。
运营商已经从增量获客经营向存量用户经营转型,使用各种措施稳定存量用户盘子,当然是运营商的基本思路和必然做法。然而,携号转网本来的目的之一就应该包括赋予用户用脚投票权利来倒逼运营商的服务提升和品质提升。如果运营商用各种限制措施变相剥夺了用户的自由选择权,实际上携号转网的意义就非常小了,甚至没有意义。用户办理携号转网过程中遇到的这些现实障碍,既有来自运营商的合法限制,也有用户无奈的就范。如何彻底打开用户自由携号转网的通道,需要监管层持续加大管控力度。监管层需要联合运营商建立优惠合约的最长时限限制,建立优惠合约退出机制,建立业务捆绑拆机制度和流程,既要保护用户的选择权,又要合理维护运营商的合法权益。
改革或者变动都意味着要触动不同利益群体的“奶酪”。携号转网自然也不会例外。在携号转网中,运营商既是攻取方也是守擂方。其中的用户实际上就成为了运营商游戏的棋子,除了任人摆布之外,自己的命运实际上面临着无法主导的困境。无论是通过携号转网倒逼运营商的品质提升,还是通过携号转网赋予用户自由选择权,都不应该成为口号。这里面,监管层需要做的工作还非常多。毕竟试点了十几年的工作,现在看来效果还是非常不理想。未来会不会仍然停留下过往的教训中,现在看来监管层需要主动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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