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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被下架,到底有几宗罪?谁可能波及?

4跨境证券违法 

除了上面直接打向滴滴的三棒子,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7月6日发出的《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下称《打击证券违法意见》),也可能影响到滴滴。

《打击证券违法意见》的第五条,专论跨境监管执法司法协作。第(十九)说,要加强跨境监管合作。完善数据安全、跨境数据流动、涉密信息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抓紧修订关于加强在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压实境外上市公司信息安全主体责任。

两办联合发布《打击证券违法意见》规格是很高的。证监会主席易会满特意接受新华社专访。他阐释的《打击证券违法意见》意图,主要还是应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呈高发态势,维护的是国内证券市场的秩序。

不过,滴滴此次刚一挂牌,就被主管部门连番问责,很多投资者质疑滴滴是否充分披露了风险。 

目前,已经有投资者在美国发起了对滴滴的诉讼。在国内,从事跨国举报和跨国证券集体诉讼业务的北京郝俊波律师事务所主任郝俊波,也在微博上征集滴滴、满帮和BOSS直聘的投资者。

郝俊波告诉《电动汽车观察家》:“滴滴受损失的投资者联系我们的比较多,Boss直聘和满帮,目前还没有投资者明确有参加诉讼的请求。” 对于滴滴、满帮、BOSS直聘被《网络安全审查办法》这一规范“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的规章所涉及,他认为,定义确实有点儿宽,但是基本上符合这些互联网平台公司行业的性质和特点。“因为他们的确是掌握用户的相关的信息,如果没有这种信息,他们也无法提供相关的服务。”

对于国家收紧境外上市的信息、数据管理,他认为,涉及网络信息安全方面的企业跨境上市的监管,国家肯定是收紧趋势。以后如果涉及较多用户信息的企业,要境外上市,会面临监管部门更严格的审查。

但他也强调,既然是要上市成为公众公司,那么充分披露信息就是必要,否则就不要上市。

很多业内人士都认为,滴滴此次遭遇主管部门一齐重锤,导火索就是违反了主管部门意志,强行在美国上市。

根据《打击证券违法意见》,此前通过VIE架构境外上市的公司,会增加国内审查程序,堵住漏洞。有志于海外上市的智能电动汽车产业链企业,不仅需要主管部门确认,也需要证券主管部门的认可。特别是关于跨境的信息、数据流通,要慎之又慎。

还有业内人士直白指出,滴滴此劫,违法违规收集个人信息,垄断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都不是关键,还是在境外上市过程中,可能涉及了信息、数据外泄的情节,引发主管部门对国家安全的担忧。主管部门近期收紧的各项监管政策,也主要指向互联网平台公司,制造业等实体经济部门影响不大。

但是,侵害网络安全、违法违规收集信息、垄断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跨境上市的数据安全等问题,都是有法律法规依据,是近年来主管部门自身的关切所在。智能电动汽车及相关行业,尽管是中国战略新兴产业,但也需要了解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依法依规发展。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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