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投诉
订阅
纠错
加入自媒体

三大运营商将从美国退市:退市程序曾一波三折

三大运营商集体公告纽交所退市决定

5月7日晚,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三大运营商纷纷发布公告,纽约证交所委员会维持了纽约证交所监管部门重新启动本公司美国存托证券ADR下市程序的决定,预计纽约证交所将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25表格以撤销本公司美国存托证券的上市及注册(退市)。

突发!

(中国移动公告)

(中国联通公告)

突发!

(中国电信公告)

责令三大运营商退市系政治打压

事情要追溯到去年年底。2020年12月31日,纽交所宣布特朗普政府第「13959号」行政令,以国家安全名义禁止美国个人和公司与特定中国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持有其证券的基金进行交易,并将中国三家电信公司在美上市公司进行退市。

2021年1月1日,纽交所宣布将依据美国总统行政令要求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三家公司从纽交所退市。

1月4日,事情又出现反转,纽交所称将改变决定,不再推动摘牌计划,允许这三家公司的股票和债券继续在纽交所交易。

纽交所对三大运营商实施摘牌程序的事件一波三折。1月6日又有消息称,由于美国财长姆努钦的极力反对,纽交所对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的摘牌退市计划继续启动。

对此,三大运营商相继向纽约证交所提出书面要求,要求纽约证交所董事会的一个委员会复议下市决定。

此前,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纽交所启动中国三家电信运营商摘牌程序事宜表示,“我们注意到了这一情况。三家中国公司发行美国存托凭证(ADR)并在纽交所上市已经接近或超过二十年,一直遵守美国证券市场规则和监管要求,受到全球投资者的普遍认可。纽交所直接公告启动对三家公司的摘牌程序,是由美国政府针对所谓“中共涉军企业”的行政命令引发的。美方出于政治目的实施行政命令,完全无视相关公司实际情况和全球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严重破坏了正常的市场规则和秩序。

三家公司拥有庞大用户基础,基本面稳定,在全球电信服务行业中具有重要影响力。其ADR总体规模不大,合计市值不到200亿元人民币,在三家公司总股本中的占比最大只占2.2%,其中中国电信只有约8亿元人民币,中国联通只有约12亿元人民币。流动性不足,交易量很小,融资功能缺失,即便摘牌,对公司发展和市场运行的直接影响相当有限。我们坚决支持三家公司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相信他们能够妥善应对行政命令和摘牌措施造成的不利影响。

美国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有赖于全球企业和投资者对其规则制度包容性和确定性的信任。近期美国一些政治势力不惜损伤美国资本市场的全球地位,持续无端打压在美上市外国公司,体现规则制度的随意性、任性、不确定性,这是不明智的行为。我们希望美方尊重市场、尊重法治,多做维护全球金融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有益于全球经济稳定发展的事。”

1月4日,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也对此回应,关于你提到的这个问题,中国商务部和证监会以及相关的公司都已经就此做出了回应。我要强调的是,中方坚决反对美方将经贸问题政治化,滥用国家力量,泛化国家安全概念,无端打压中国的企业。美方的有关行径严重违背了美方一贯标榜的市场竞争原则和国际经贸规则。

华春莹指出,美国的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有赖于全球企业和投资者对其规则制度包容性和确定性的信任。近期,美国的一些政治势力持续无端打压在美上市的外国公司,反映出其规则和制度的随意性、任意性和不确定性。美方的行为是非常不明智的,不仅将损害各国投资者的利益,也将直接损害美国国家利益和自身的形象,损害美国资本市场的全球地位。华春莹强调,我们希望美方尊重市场,尊重法治,多做维护全球金融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有益于全球经济稳定发展的事。中国政府必将采取必要措施,坚决维护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大运营纽交所退市有何影响?

此前,美国政府宣布禁止投资者购入三大运营商的股票消息曾导致三大运营商股票大跌20%左右,但对于市场整体来看影响并不算大。一方面是三大运营商除了在美拥有股票交易市场以外,还在香港或者国内上市了。除中国联通以外,另外两大运营商完全可以从美国退市后再回A股上市。

其次是三大运营商的重点服务市场并不在美国,从美国被退市相当于减少了一个股票的交易市场而已,而将从美国市场退下来的股票是放在港股还是A股重新亦或者是干脆不交易了,区别不大。

在三大运营商发布的公告中,中国联通提到“本公司已發行美国存托证券数量已从2020年年底约3,300万份大幅下降至2021年4月底约500万份,占本公司总发行股份约0.2%”,中国电信则表示“截至2021年5 月6日,本公司已发行美国存托股份约114万份,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约0.14%。”可以看到占比非常低,对公司的上市地位影响不大。

目前,中国电信已经在A股递交了上市申请。4月28日,中国电信预披露招股说明书申请A股上市,拟登陆上交所主板上市。招股书显示,中国电信拟公开发行A股数量不超过120.93亿股(即不超过发行后总股本的13%),同时授权主承销商超额发售不超过本次发行A股股数(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15%的A股股份。




声明: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OFweek观点。刊用本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翻译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发表评论

0条评论,0人参与

请输入评论内容...

请输入评论/评论长度6~500个字

您提交的评论过于频繁,请输入验证码继续

暂无评论

暂无评论

物联网 猎头职位 更多
扫码关注公众号
OFweek物联网
获取更多精彩内容
文章纠错
x
*文字标题:
*纠错内容:
联系邮箱:
*验 证 码: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27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