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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o法定代表人陈正江被限制出境

2019-06-13 08:57
来源: IT之家

6月13日消息 据界面新闻报道,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网公开执行信息显示,因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已依法限制其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陈正江出境。

据悉,陈正江于2014年年底加入ofo,为中国区业务主要负责人之一。据天眼查数据显示,2018年10月29日“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于由戴威变更为陈正江。而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正是共享单车品牌ofo的运营主体。

早在2018年12月4日,法院就曾对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出“限制消费令”,限制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戴威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目前ofo被法院列入被执行人的信息多达146条,涉及北京、上海、天津、西安、厦门、南京等地区法院,数额从数万元到数亿元不等。曾14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截止目前全部未履行。

声明: 本文由入驻维科号的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OFweek立场。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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