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2019-05-22 16:09
来源:
OFweek物联网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8号
为支持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产业发展,现就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依法成立且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二、本公告第一条所称“符合条件”,是指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规定的条件。
特此公告。

声明: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OFweek观点。刊用本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翻译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图片新闻
最新活动更多
-
3月27日立即报名>> 【工程师系列】汽车电子技术在线大会
-
4日10日立即报名>> OFweek 2025(第十四届)中国机器人产业大会
-
4月25日立即报名>> 【线下论坛】新唐科技2025新品发布会
-
7.30-8.1火热报名中>> 全数会2025(第六届)机器人及智能工厂展
-
免费参会立即报名>> 7月30日- 8月1日 2025全数会工业芯片与传感仪表展
-
精彩回顾立即查看>> 【深圳 IEAE】2025 消费新场景创新与实践论坛
推荐专题
发表评论
请输入评论内容...
请输入评论/评论长度6~500个字
暂无评论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