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能找到了腾讯减持京东和Sea的真实
众所周知,腾讯于2021年12月底和2022年1月初,先后宣布了减持京东和Sea Ltd的股份。其中,对京东的减持是类似清仓性的,并且把股票作为实物股息发放给了全体股东;对Sea的减持要温和一点,但把剩余的全部股份转换成了投票权较低的类别。
这两起减持的共同特点是:被减持的都是腾讯的联营公司,腾讯都拥有董事会席位和一定的投票权,而腾讯都主动放弃了参与决策。腾讯官方对这两个决定的解释是:这是为了被投对象的健康发展,因为它们已经足够成熟了。显然,资本市场觉得这不是唯一的原因。肯定还有更长期、更深刻的原因。
今天,在阅读央行发布的《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时,我发现了一条规定,可以比较圆满地解释腾讯为何要减持联营公司股权。首先说明一下,《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下简称《金控办法》)是央行于2020年7月23日通过、9月11日发布、11月1日开始执行的行政命令。它对于“金融控股公司”做了如下的原则性规定:
1.非金融企业、自然人和经认可的法人,控制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且满足一定的资产指标,应当成立金融控股公司(金控公司)。
2.投资方在申请设立金控公司时,应当逐层说明股权结构,包括最终受益人、股东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人关系等。
3.央行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对金控集团的资本、行为及风险进行全面、持续、穿透监管
在《金控办法》中,还对金控公司的控股股东、重要股东和管理层做出了详细的资格规定。其中第九条第4款规定如下:
(申请成立金控集团的)非金融企业应当财务状况良好。成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应当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年终分配后净资产达到总资产的40%(母公司财务报表口径),权益性投资余额不超过净资产的40%(合并财务报表口径)。
也就是说,金控公司的控股股东,如果是非金融企业,那么它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上的权益性投资余额不能超过股东权益(净资产)的40%。按照最新一期财报(2021年第三季度),腾讯很可能超过了这个指标。
首先说明,《金控办法》没有解释什么是“权益性投资”。我在央行公布的其他金融监管文件中,暂时也未发现对“权益性投资”的书面解释。按照一般的理解,“权益性投资”至少有两种内涵:
狭义的“权益性投资”,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当中的股权投资,也就是按“成本法”或“权益法”(注:这是两种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核算的股权投资。会计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内部往往会以这种口径定义“权益性投资”。广义的“权益性投资”,包括一切股权性质的投资,包括以“成本法”“权益法”或“公允价值法”核算的股权投资,以及带有股权属性的可转债、衍生品投资等。资产管理行业往往会以这种口径定义“权益性投资”。
无论按照狭义或广义的定义,截止2021年三季度末,腾讯的权益性投资余额均超过了净资产的40%。让我们做一下简单的算术题就知道了。
根据2021年三季报,腾讯持有如下股权性质的投资:
于联营公司的投资,3694.41亿元;
于合营公司的投资,67.90亿元;
按权益法核算的股权投资合计,3762.31亿元
以公允价值计算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股权投资,1831.46亿元;以公允价值计算且其变动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股权投资,2439.40亿元;
按公允价值核算的股权投资合计,4270.86亿元
腾讯没有按照成本法核算的股权投资,成本法只适用于债权工具。因此,截止2021年三季度末,腾讯的一切股权投资的余额为8033.17亿元。
同一时间点,腾讯的股东权益(净资产)为9313.76亿元,归母股东权益(归母净资产)为8565.36亿元。我们可以看到:腾讯按权益法核算的股权投资余额,相当于净资产的40.36%,或归母净资产的43.92%,也就是恰好超出央行《金控办法》的规定。腾讯减持京东和Sea之后,可能恰好就符合规定了,可以合法担任金控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了。
有人会说:你的上述推断都是建立在央行对“权益性投资”采取狭义定义的基础上的。万一央行采取的是广义定义,把按公允价值核算的股权投资也算进来,那么腾讯的权益性投资占净资产的比重会超过80%,无论怎么减持都不可能符合《金控办法》的规定啊!关于这一点,我认为2020年的蚂蚁集团可以提供一个较好的旁证。
蚂蚁集团在上交所科创板和港交所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于2020年8月首次申报,同年9月、10月进行了修改补充。当时,《金控办法》已经通过并且将很快开始实行。按照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财务报表,截止2020年上半年,蚂蚁集团持有如下股权性质的投资:
按权益法核算的股权投资:265.49亿元;
按公允价值核算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股权投资:358.76亿元;按公允价值核算且其变动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股权投资:340.47亿元
股权投资余额合计:964.72亿元
同一时间点,蚂蚁集团的净资产为2149.31亿元,归母净资产为2082.63亿元。由此可以得出一个重要结论:
按照狭义定义,蚂蚁集团按权益法核算的股权投资余额仅相当于净资产的12.4%、归母净资产的12.7%,显然符合《金控办法》的规定。按照广义定义,蚂蚁集团的一切股权投资余额相当于净资产的44.9%、归母净资产的46.3%,超过了《金控办法》的规定。
当然,超过这么一点的问题不大,蚂蚁集团如果按计划上市成功,净资产规模会扩大,很可能就符合规定了。但是,蚂蚁集团在招股书的“风险因素”章节完全没有提到这个潜在风险,只是表示自己在以全资子公司申请成立金融控股公司并接受监管;在招股书全文,没有一处提到股权投资规模太大可能妨碍成立金控公司。
也就是说,按照当时的监管口径,蚂蚁集团在2020年下半年基本符合《金控办法》的规定,它的权益性投资比例没有超标。在上市暂缓之后,阿里巴巴集团于2021年4月发布公告,表示蚂蚁集团计划整体申请设立金控公司,但也没有提到“需要减少股权投资以符合监管要求”这一说法。
因此,我们可以合理地认为:央行《金控办法》当中规定的“权益性投资”,指的是按照权益法或成本法核算的股权投资;对于腾讯而言,也就是对联营或合营公司的投资。腾讯减持对京东、Sea的投资,很可能是为了符合监管要求,以便申请设立金控集团。如果这一申请在2022年上半年之内实现,我不会感到奇怪。
由此还可以进一步推论,由于腾讯的“权益性投资”占净资产的比重本来就只比40%高出一点点,在进行上述两笔减持之后,腾讯很可能已经符合了央行《金控办法》的要求,不必再进行大规模的减持了。即便还有减持,也可能纯粹是出于财务目的。
附带说一句,如果上述猜测准确,那就说明熟读财报、深刻理解会计准则的意义,实在太重要了!财报读的熟,胜过无数勾兑;财报读的通,胜过千军万马。我们应该尽可能地修炼从公开数据当中获得有效信息、从字缝里读出字来的能力,这才是做研究的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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