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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之旗高举,拼多多还能“假”多久?

2018-07-31 08:42
来源: 驱动中国

7月26日晚, 在“拼多多、拼得多、省得多”的洗脑式营销广告声中,被称为社交电商平台的拼多多登陆纳斯达克。四天过去了,关于拼多多上市的讨论仍在持续,有人分析它的商业模式,有人深挖黄峥的成功之道,但更多的是质疑拼多多平台泛滥的假货。

新京报在报道中称,在拼多多平台,“VDVD”手机、“三星视听”电视、“雅利阿道夫”洗发水、“Parmebos”纸尿裤……没有你想不到,只有他们做不到。这短短的一句话完美概括了拼多多平台存在的乱象。

在上市前的媒体见面会上,黄峥感慨,打假不仅需要花很多资金,而且是极其复杂的一个过程。为了证明这个东西是假货,整个流程环节要录像取证,还需要检测,这些钱都是由平台出的,而且有赔钱的可能。

即使黄峥说的是事实,但这是能为拼多多假货泛滥而开拓的理由吗?不是,相反的,留给拼多多的时间不多了,越来越多的厂商注意到拼多多的侵权行为,纷纷选择维权,而维权之旗一旦举起,断没有收回的理由。

28日下午,针对“拼多多”平台上出现的涉嫌假冒创维品牌的电视产品,创维发布声明称,近期在“拼多多”购物平台上出现了大量假冒创维品牌的电视产品销售,严重侵害了消费者和创维品牌权益。创维表示正与“拼多多”严正交涉,要求其停止相关产品的销售活动。并保留追究“拼多多”及相关侵权方的全部法律责任。

声明中称,“拼多多”平台上部分假冒创维品牌的有:创维先锋、创维云视听TV、创维嘉、创维美、创维酷酷、创维云视听、创维e家、创維等。

无独有偶,童话大王郑渊洁于7月29日发布微博称,多位读者举报拼多多“星宝宝家居生活专营店”销售侵犯其著作权的盗版皮皮鲁图书,经律师证据保全向拼多多取证购买,收到的图书确为盗版书,自己已举报拼多多,并保留追究拼多多及相关侵权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同时,郑渊洁也贴出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8条规定,销售侵犯著作权复制品,是刑事犯罪,将承担刑事责任,判三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消费者可以向销售盗版书的商家进行索赔。

此外,据《证券日报》报道,同样被侵权的vivo也注意到这一问题,内部正在讨论,暂不回应。

拼多多对此未予置评。而这并不是拼多多第一次遭遇侵权诉讼,在拼多多上市前夕,国外媒体报道称,一家名为“爸爸的选择”(Daddy’s Choice)的尿不湿生产商指控拼多多在明知是假冒商品的情况下,仍然允许销售印有该公司名字的产品。

原告称第一次将假冒产品一事报告给拼多多后,该公司从其平台上撤下了部分未经授权的产品。但这些仿冒产品却很快再次出现,但当他们今年早些时候再次将此事报告给拼多多时,后者并未采取行动。

目前还无法预知创维公司和郑渊洁的维权将以何种结果收场,拼多多是否会故技重施,将侵权产品下架一段时间,等风头一过再次上线还有待观察。

而随着维权事件的不断发生,拼多多对于平台上的假货问题必然是无法再逃避的,发展不均衡孕育的巨大消费潜力,并不意味着假冒伪劣产品的泛滥是一种“存在即合理”。中国城乡差距、东西差距、互联网普及差距这样一种不均衡的现状也不能成为一个平台公然贩卖假货的理由。

在拼多多仅用三年时间就完成上市启航之际,面对媒体、网民、企业的集中炮轰,拼多多恐怕同样需要在很短的时间内,去解决电商平台一直着力打击的假冒伪劣产品泛滥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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